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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7年前收的房产证钱,今年8月份办完房产证,剩余的钱不退
来信时间: 2025-10-17 18:08:00
内容:

我是名仕城小区的一名业主,在2018年交房时,开发商以不交房产证钱不给钥匙为由,逼迫所有的业主提前交了2万块钱的房产证钱(小户型交了1.5万)。我们在2025年的8月底办完了房产证,当时我给售楼部王经理要发票收据并询问剩下的钱什么时候退,售楼部王经理说办完房产证会把所有的收据和剩余的钱款退给你们。截止到今天,半个月过去了,售楼部经理没有把房子的相关收据给到我们,剩下的钱也没有退。据小区其他业主反映,拖的时间长了,售楼部王经理就会倒打一耙说办房产证的当天已经把所有收据给到业主了。我们也担心出现这个问题,所以在办房产证的时候,我就当着工作人员的面问过售楼部王经理这个问题,售楼部王经理的回复是:“过两天把所有的收据和钱一起给你们。”行政服务中心的监控也拍到售楼部王经理把装有房子所有收据的档案袋拿走了,从此后再也没有联系我们。另外,办房产证时售楼部经理告知我们,房子多了0.2平,需要再补交1000元。房子价格是2400元/平,我们不明白为什么需要补交1000元?售楼部经理说话冲,说话难听,收了业主的钱,以各种理由不给办房产证,办完房产证又找理由不给房子收据和剩下的钱,希望领导查明情况,督促名仕城售楼部王经理把房子相关收据和剩下的钱退给我们,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时间: 2025-10-19 7:55:56
回复内容:

李立娟女士:
   您好!您于2025年10月17日通过县长信箱反映的“名仕城小区开发商收取房产证办理费用后未退还剩余款项及未提供相关收据”问题已收悉。台前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核实,您反映的濮阳江南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办理房产证过程中收取相关费用,至今未退还剩余款项及未提供收据等问题,情况属实。
   二、处理意见及落实情况
   根据调查结果,台前县住建局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一)已约谈濮阳江南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责令其妥善处理您反映的问题;
   (二)该公司已与您取得联系,并就退款及收据事宜达成一致,承诺于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剩余款项退还及相关收据的交付工作。
   三、改进措施
   下一步,我县将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反馈情况
   2025年10月19日,台前县住建局工作人员通过电话向您反馈了调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您表示认可。
   五、办理单位
   台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房产管理中心
   联系人:朱主任
   联系电话:0393-226985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2025年10月19日